江河湖泊常见的水污染多是各类污水不达标排放,特别是部分工业污水擅自排放,将对地表水水质造成较大污染。因此,能够及时掌握各类污水是否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为了获得准确的污水参数,必须在水质检测过程中掌握污水采样的方法。 污水检测和取样 一、水质检测时如何选择污水采样位置 (一)第一类污染物:含有该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污水排放方式、污水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够在环境或动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健康有长期不利影响的污染物,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苯并花。 (二)第二类污染物:指长期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环境污染物。检测该类污染物时,在污水排放单元的排放口取样。除第一类污染物外,其他检测项目一般根据采样点位置的要求选择,第二类污染物是指pH、颜色、悬浮物、石油、挥发性酚、硫化物、氨氮、氟化物, 磷酸盐、甲醛、苯胺、硝基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锰等。 工业排污口 2、污水采样点设置要求 (1)在污水管道或污水渠内取样,取样点应在水流稳定的直管或渠内。 (2)废水以水道形式排入公共水域时,为防止公共水域的水倒流进入排放口,应按有关规定在污水排放口设置适当的逆流堰,不得设置收集点。在堰溢流处。 (3)为了解废水的处理效果,可在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同时取样。 污水入口采样 3、污水采样的时间和频率 (一)监督监测:地方环境监测站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为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并这应该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执法需要对企业进行抽查监测或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2)为确定自行监测的采样频率,排污单位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在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加密监测。一般污水监测周期在8小时以内,每小时采样一次,周期大于8小时。 ,每2小时采样一次,但每个周期不少于3次。此外,在根据管理需要对污染源进行调查监测时,也可以按此频率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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