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水质基准项目、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和需要讨论的项目。共设置水质标准项目51项,其中31项是从保护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从第1项“一般细菌”到第31项“甲醛”;从妨碍日常使用的角度设定的项目共20项,从第32项“锌及其化合物”到第51项“浊度”。 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共27项。这些项目属于目前饮用水中的检测情况还没有达到必须纳入水质标准的浓度,但未来在饮用水中存在检测的可能。需要注意的项目。其中,十五项目农药的特点比较突出。经过近几年的不断修订,农药项目指标从原来的120变成了现在的114,在日本的饮用水中都极有可能被检出。在限量规定方面,不仅规定了各指标对应的限量值,还提出了总限量规定:各农药指标的检测值除以各自的限量值之和不得超过1,即各项农药指标的检测值应远低于限值;此外,某些农药的限值既包括农药的母体浓度,也包括其代谢物的浓度。例如,在草甘膦的浓度限值中,除其自身浓度外,还包括其代谢产物氨基甲基磷酸酯(AMPA)的浓度。 AMPA的浓度需要按规则换算,然后合并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6项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与水质基准项相同,见表1。这6个项目在两个类别中的标准限值存在差异,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限制比较严格,主要是因为这6个项目的健康风险比较小,不同的管控比较重要。基于感官、使用和整体水质考虑。 日本《水路法实施条例》规定,供水企业应每年制定水质检测计划,并明确规定水质检测计划的主要内容。厚生劳动省发布了水质检测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水质检测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制定详细的要求,使水质检测计划制度化。日本自来水协会还公布了《水质检测计划制定指南》,使供水企业在制定水质检测计划时获得技术支持,并根据自身规模和水源条件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计划,并在法律责任义务明确、水质管理较好的前提下。 中国幅员辽阔,水源条件差异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标准-实施指南层层细化,指导供水企业制定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适用于自身水质的水质管理。水质检测计划。建立和规范水质检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机制,有利于供水主管部门在较长时期内更全面地掌握周边地区的水源状况和供水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并推动供水企业通过该计划。 -修订-改进-重新规划的过程,实现了管理水平提升的不断迭代,也便于公众了解基本的供水安全和供水服务。
|